新闻内容

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了解传媒行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在刑事责任年龄、安全生产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药品监督管理等领域进行修订除对个别罪名量刑做了修改,在罪名、责任年龄、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等方面也进行了修改。

1、针对12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行为且达到一定程度的,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2、发生对公共交通工具司机使用暴力或者互殴等犯罪行为的,新增处罚,并与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按照情节轻重的不同分别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定罪量刑。

3、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情节进行限制,对于《我不是药神》中徐峥饰演的角色如在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定罪量刑,则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4、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洗钱罪的主体增加,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的,之前规定实施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的因掩饰、隐瞒行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予定罪处罚,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实施毒品犯罪又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构成洗钱罪的,数罪并罚。

5、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论处。提高了对未成年女性的保护力度。

2021.红旗律师事务所。备案号:黑ICP备05002146号-1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0451-87000700